50MWh分區(qū)≥10m;防火墻可縮減。3、與建筑:一般≥6m,重要或高危建筑≥25m。4、與道路:市政≥3m,其他≥1.8m,站內(nèi)≥1m。">
儲能集裝箱(電池預制艙)的防火間距,目前在我國現(xiàn)行規(guī)范及地方導則中已形成較為統(tǒng)一的數(shù)值體系,歸納如下:
一、艙體之間的最小凈距
|
布置形式 |
火災危險性 |
長邊端 |
短邊端 |
備注 |
|
集中成組布置 |
甲、乙類 |
≥3m |
≥4m |
無法滿足時,可用耐火極限≥4h防火墻替代,防火墻須超出艙體外廓1m。 |
|
一般布置 |
鋰離子/鈉離子 |
≥3m |
≥3m |
同上,可采用≥4h防火墻不限間距。 |
二、艙組(分區(qū))之間或與站內(nèi)建(構(gòu))筑物
|
場景 |
最小凈距 |
備注 |
|
組與組或組與站內(nèi)相鄰建筑 |
≥12m |
不滿足時以≥4h防火墻分隔,防火墻超出外廓1m。 |
|
相鄰分區(qū)(>50MWh/分區(qū)) |
≥10m |
不滿足時用≥4h防火墻,防火墻超出外廓1m,且分區(qū)間最小凈距≥3m。 |
|
與丙類生產(chǎn)建筑/油浸變壓器 |
≥10m |
采用≥4h防火墻可不限。 |
|
與民用建筑 |
≥25m |
同上。 |
|
與甲、乙類廠房/倉庫、人員密集場所 |
≥25m |
不得貼鄰布置。 |
三、與道路、圍墻的凈距
|
對象 |
最小凈距 |
備注 |
|
站外市政道路 |
≥3m |
可用≥4h防火墻縮至≥1m,防火墻須超出外廓1m。 |
|
站外其他道路 |
≥1.8m |
同上。 |
|
站內(nèi)道路 |
≥1m |
— |
|
圍墻(乙類及以上) |
不宜<5m |
<5m時須設≥4h防火墻且高度≥艙體外廓。 |
四、簡化記憶
1、艙與艙:3m×4m(長×短);可用≥4h防火墻替代。
2、組與組:≥12m;>50MWh分區(qū)≥10m;防火墻可縮減。
3、與建筑:一般≥6m,重要或高危建筑≥25m。
4、與道路:市政≥3m,其他≥1.8m,站內(nèi)≥1m。
上述數(shù)值已在北京、溫州、杭州等多地導則及GB51048、GB55037等規(guī)范中統(tǒng)一或引用,可直接作為工程設計、消防審查及安全評估的依據(jù)。